報告無建議立法訂標準工時 梁智鴻:只提出原則性建議

標準工時委員會達成共識,並將報告提交行政長官。報告包括建議以立法方式規定僱主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勞資雙方為工時問題已作長時間討論但無結果,認為報告能行出理性的一步,拉近勞資關係。 報告中未有訂立工資線,也沒有建議立法訂明標準工時,梁智鴻解釋是因為勞方代表離開談判桌,委員會只能提出原則性的建議。他說,委員會報告已吸納勞工界早前向特首提交的報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