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將不設陪審團

報道稱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將不設陪審團

外電引述消息指,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審訊將不設陪陪審團。

報道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二月初通知被告唐英傑的律師團隊,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指案件將由三名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原因是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司法機構和律政司的發言人分別以不評論個別案件和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回應。

23歲被告唐英傑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他涉嫌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電單車撞傷警員,當時電單車上插著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唐英傑被捕後一直還押,先後申請保釋及人身保護令,均被法庭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