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陳同佳作為通緝犯到台後會立即被捕

士林地檢署:陳同佳作為通緝犯到台後會立即被捕

【Now新聞台】台灣殺人案疑兇陳同佳,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錄音,再向死者潘曉穎父母致歉,稱已經通知台灣律師安排自首,期望本月內成行到台灣。士林地檢署說,陳同佳到台後會立即被逮捕,但暫時未收到港方消息。陸委會回覆指,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陳同佳:「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台灣服刑、受審。」

去年10月,陳同佳在港涉及洗黑錢案刑滿出獄,近一年以來仍未到台灣自首。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近日多次接受傳媒訪問,要求陳同佳兌現承諾。陳同佳終於透過協助他的牧師管浩鳴,發放長23秒的錄音回應。

陳同佳:「潘爸爸潘媽媽你們好,我是陳同佳。我再次就曉穎的事向你們道歉,我回台灣的想法,一直未有改變過。我會請我的律師安排回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

陳同佳目前在警方保護下的安全屋居住,管浩鳴表示,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他回台自首的安排,期望在本月內成行,律師會在下周一假期後再作安排。

他又稱,陳同佳感謝潘曉穎母親早前稱願意為他求情,給他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

負責潘曉穎案件的士林地檢署表示,暫時未有收到港方消息,如果陳同佳抵達台灣,會立即逮捕。

台灣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紜瑋:「因為他現在也是偵查中被通緝的犯案嫌疑人,司法警察可以加以逮捕,再解送到地檢署。檢察官會進行訊問,再去了解有否向法院申請羈押的必要,原則上第一次申請羈押是有兩個月的羈押期間。」

她又稱,根據台灣法律,偵查機關尚未知道的罪犯自首是可以申請減刑,但陳同佳只是作為通緝犯投案與自首並不同。

台灣陸委會回覆查詢時重申,刑事警察局跟港方的警務處已經建立單一的聯繫窗口,陳同佳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又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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