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拉低口罩吸煙並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 罰款8千元

一名外賣員涉嫌拉下口罩吸煙並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他承認違反口罩令,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他另外否認的阻差辦公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雅茵表示,2名警員的證供有明顯分歧,不排除被告趙康勝因現場環境嘈吵,沒有聽到警方的警告或警方確實沒有作出該警告,又指警方沒有向被告指出控罪關乎拒絕出示身分證及提供住址,因此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一名警長去年10月1日在銅鑼灣執行職務,被告脫下口罩吸煙,於是向他發出警告,但被告沒有理會,並拒絕出示身份證,大吵大鬧,被告被警員制服期間頑強抵抗。 被告另外涉嫌今年1月2日在天水圍警署報案室的搜查房外,襲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案件排期在11月1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