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案纏身 黎智英涉違國安 可囚終身

黎智英曾涉嫌恐嚇東方記者。
黎智英曾涉嫌恐嚇東方記者。

【本報訊】在李宇軒案的案情中,指出壹傳媒黎智英疑是幕後主腦。其實黎智英本身已有多案纏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等案件等候聆訊,現正因非法集結案在赤柱監獄服刑,獄中生涯路遙漫長,可謂惡行滔天。

現年73歲的黎智英因涉及前年8月18日和8月31日非法集結,於今年4月16日已被判監14個月;其後他因前年10月1日非法集結一案,於今年5月28日再被判14個月,而當中6個月刑期與前兩案的刑期分期執行,即3案合共判囚20個月。

而官司纏身的他,在多宗案中,以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最為嚴重,他在該案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3罪,該案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而案件最後押後至今年10月12日再提訊。

刑恐東方記者案獲放生 律政司提上訴

黎又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3人被控欺詐罪,該案暫定於2022年3月14日至4月20日審訊。

此外,黎智英於去年6月4日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悼念6‧4事件31周年的晚會中現身。黎智英與另外25人(其中2人已離港),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和梁耀忠兩名被告曾表示打算不認罪,案件將於11月1日開審。

最後,黎智英因在2017年的六四集會上,在維園內涉嫌以粗言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而被控刑事恐嚇,雖全程有相有片佐證及案件表證成立,但最終裁判官鍾明新於去年9月3日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脫罪,將他「放生」,惟事件續有餘波。律政司拖足半年後,才正式入稟高院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定於10月29日審理。

黎智英涉及案件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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