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情侶有意圖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押兩周後判刑

兩人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兩人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11月有網民發起大三罷行動,一對情侶被指在天水圍參與非法集結,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施祖堯指,兩名被告案發時穿黑衣戴口罩,背包被搜出後備口罩、勞工手套及剪刀等物,兩人被截停的位置為黑衣人群逃離的路線,附近的輕鐵站路軌上有燒著的雜物,裁定兩人有意圖參與非法集結。施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2人的背景報告。

辯方早前爭議男被告在警誡供詞招認堵路並非自願作出,施官認為被告供詞有多處不合理之處,例如被告稱不知被捕,但他簽署羈留人士通知書時理應得知,指聲明只有短短幾行字,被告指急於見女被告而未細看就簽署的說法不合理,故裁定其招認是在自願和公平下作出。施官認為2名證人男警黃飛陽及女警劉煥如誠實可靠,其證供簡單清晰,惟指出2名證人均未能肯定2名被告身處黑衣人群中。

施官指出,案發當日有大三罷行動,有人在市區堵路,天榮輕鐵站路有有雜物燃燒,裁定該處是非法集結現場。兩被告被截查的翠湖輕鐵站是堵路路線,屬非法集結範圍。男被告承認堵路,而兩人的背包亦被搜出後備口罩、勞工手套及剪刀等物品,施官認為口罩是用以掩飾身分,手套則用作搬動雜物,裁定兩人與黑衣人群共同行動,裁定兩人罪成。

被告劉勇(27歲,侍應)及譚芷澄(27歲,文員),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天水圍輕鐵翠湖站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陳曉欣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