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補習師求情認誤入歧途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明判刑

當日大批示威者用磚頭雜物在銅鑼灣堵路。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1月全港三罷示威活動中,一名24歲補習老師涉在銅鑼灣藏有鎅刀及汽油彈原料,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原定今日開審。惟被告在開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在求情信中透露,不能接受自己當日的行為,直指自己誤入歧途,幸得警員將他挽回。案件將在明天判刑。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一直品學兼優,中學畢業於港島名校後,獲中大醫學系取錄,但因情緒問題而轉系,攻讀翻譯,惟及後已經退學,以教琴及補習為生。被告是次犯案實屬單一事件,他在還押8個月期間有深切反省,明白自己的過錯,並承諾不再重犯。被告又在求情信中透露,不能接受自己的行為,直指自己誤入歧途,幸得警員將他挽回。他又明白暴力不會令社會變得更好,並對家人感到內疚。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1日,三名警員追捕示威者其間,在銅鑼灣邊寧頓街與怡和街交界見到身穿黑色衫褲、戴著灰色手套及背著黑色背囊的被告殷嘉齊,將一個雪糕筒放在馬路上。其中一名警員見狀馬上阻止,另外兩人則上前協助制服被告。警方在他的背囊檢獲一個打火機、一瓶消毒火酒、兩罐打火機燃料、兩個盛有澱粉的玻璃瓶,瓶口插著紙巾及一把鎅刀。政府化驗報告證實上述物品可組裝成汽油彈。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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