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裝修工涉天水圍噴字賠$5284元 20歲學生涉藏鐵鎚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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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22歲裝修工人謝賢彬於本年4月晚上在天水圍香島中學外牆噴上「加入我哋和你噴」,「復興華夏 共匪必誅」等字句被捕,期間他招認自己同日早前另在附近公廁外犯案。他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張潔宜下令他賠償維修費合共5284元,並押後案件至下月11日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另外,20歲學生張震洊早前否認去年11月11日在屯門友愛邨管有一把鎚,原定今日受審,但控方臨時接受辯方建議並撤銷起訴,裁判官下令他簽保2000元,守行為12月。 謝賢彬透過律師求情指,患有精神病,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而且犯案基於一時衝動。他事後又主動承認犯罪,充分協助警方偵破案件。 案發4月18日晚上近11時半,警方在天水圍撲滅罪行其間發現被告與另一人在香島中學外各手持一支噴漆,牆上寫上口號「加入我哋和你噴」,「支那不死 華夏不生」,「復興華夏 共匪必誅」等。被告承認犯案,其間亦招認他同日在附近公廁外亦噴上同一字句。 至於20歲學生張震洊,控方同意基於他年輕初犯撤銷起訴他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發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早上警方到達屯門友愛邨執勤,在愛義樓外截停奔跑中的被告並在他身上發現一個鐵錘,被告警誡下保持沉默。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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