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2女生涉堵路罪脫 官指無證人能確認2人堵路

當日有市民清理路障。 資料圖片
當日有市民清理路障。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名女學生去年11月「大三罷」涉在薄扶林道近港大一帶用雪糕筒及垃圾桶等堵路,裁判官崔美霞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指案中並無證人能確認2名被告為堵路群伙,而追捕時2人走向警員方向存關鍵矛盾,故裁定2人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名不成立。

20歲被告盧在思及21歲被告李穎芯同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留下交通錐、水馬、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對薄扶林道行車路上行駛的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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