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有藥房店員被捕 涉用虛假商品說明銷售影射藥物

大圍一間藥房在售賣一款藥物時涉嫌作出虛假聲稱,一名40歲男店員被捕,指他涉嫌用虛假商品說明銷售影射藥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一組高級督察曾凱婷表示,早前接獲一宗舉報,指該名男店員向顧客銷售藥物時聲稱,該藥物為某品牌的產品,但顧客其後發現並非如此。經調查後,海關作出拘捕行動,並在店內搜獲28樽名為「太和久咳丸」的影射藥物,該批藥物無論外觀、包裝及名稱都與正貨非常相似,影射藥物有600粒裝及60粒裝兩款,但正貨卻沒有600粒裝。 她表示,不良商戶如果得知消費者想購買知名品牌的產品時,會刻意以外觀、名稱、包裝及設計都與正貨非常相似的產品充當正貨出售,當消費者有懷疑時,他們就會訛稱有關貨品是正貨或是正貨改了包裝,呼籲消費者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