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促戴好口罩反被辱罵 港鐵向爆粗區議員發擬檢控通知書
【on.cc東網專訊】大埔區議員黃兆健昨(18日)於社交媒體Facebook(Fb)發文,指乘坐地鐵時被一名休班警員指其未有載好口罩及「黑暴」,最後他因在港鐵範圍說粗口,遭車站職員向他發出擬檢控通知書。警方回應指,該名休班警員懷疑黃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條例》(第599I章),表露警員身份並要求黃妥善佩戴口罩,惟對方不合作並向其使用粗言穢語才報案。港鐵則回覆有關個案將交由港鐵法律部門跟進,如決定提出檢控,將會由法庭審理。
黃在貼文表示,昨日乘坐地鐵時被休班警員同港鐵職員圍住,不讓他轉車。及後有數名軍裝警趕及,將他帶到站長室,稱要向其發出告票,原因為他在港鐵範圍說粗口,質疑警員與港鐵職員打壓政治人物。
警方就事件回覆本網查詢表示,警方昨午約4時10分接獲一名休班男警務人員報案,指一名男子於一東鐵線列車上未有妥善佩戴口罩,懷疑違反第599I章。該名休班警員表露警員身份並要求該名男子妥善佩戴口罩,惟對方不合作並向該名休班人員使用粗言穢語。人員接報到場,向該名23歲男子就違反第599I章發出口頭警告。
港鐵發言人回應事件時指,昨午約4時10分,在東鐵線一列由沙田站往大圍站的列車上,有人按動緊急通話器,列車到達大圍站時有車站職員到場了解,見到車上有乘客發生爭執,職員請他們落車處理。事件涉及一名乘客投訴另一名乘客無適當地佩戴口罩,並向其講粗言穢語,當時有第三名乘客見到有關情況,故向黃發出擬檢控通知書,
發言人指強調車站職員當時係按既定程序一視同仁處理事件,職員基於當時掌握的資料,向黃發出擬檢控通知書,指他涉嫌違反港鐵附例第28H(1)(a)條「任何人不得在港鐵範圍內用任何威脅性的語言或粗言穢語」,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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