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聲明強烈譴責針對司法機構及人員非理性攻擊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針對司法機構及司法人員所作出非理性與不克制的攻擊行為。 大律師公會表示,高等法院早前就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以及處理投訴機制不足的案件頒下判詞,有傳媒及個別人士就裁決抨擊法官,部分人據報對法官發動人身攻擊。又指出公眾有權透過理性交流及辯論,討論及批評法院裁決,但不應透過對法官施加壓力,企圖影響法官裁決,行為可以構成干預司法程序,甚至藐視法庭。 大律師公會提到,司法機構運作不應受任何政府部門或公眾干涉,無私無畏履行、保障及捍衛香港法治,法庭根據既定法律原則,公平、公開處理案件。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及以行動呼號取代,不符合《人權法》規定,而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的投訴警察制度,不符合《人權法》有關獨立調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