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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查車牌新措施有違保障個人資料原則

【Now新聞台】運輸署推出新措施,有人查閱車牌資料時車主可獲通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新措施合理,不會影響新聞自由。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現時沒有法例規管受查車主如何使用查冊人士的個人資料,有違保障個人私隱原則。

運輸署上周起有新安排,有人查閱車牌資料時車主可獲通知,包括查冊人士的姓名及目的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過去一年多有人把查冊後的資料在社交媒體發放,新措施是要保障不會有人受到傷害,認為不會影響新聞自由,不需要考慮豁免。

林鄭月娥:「你可以繼續查冊,運輸署只是告知被查冊者有人查你,想知道你的資料。如果講到建築物的資料,我亦不相信一棟建築物會由有僭建變成沒僭建,所以我無辦法明白這指控。許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當有新的事物發生,影響到香港部分市民,我們作為政府有責任去保護,有甚麼錯呢?」

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受查車主是透過運輸署被動地獲得查冊人士的資料,而個人資料條例只是規管主動收集者,即運輸署認為新措施有違保障個人資料的原則。

法政匯思成員何旳匡:「個人資料交予車主後,車主如何使用這些資料是沒有任何規管。我作為查冊者,我的資料給予車主,車主然後在網上起底,將我的查冊者的資料散發出去,這個做法是否與個人資料私隱要獲得保障相違背呢?」

他又指新措施同樣影響律師搜集證據的工作,令受查人士有機會事先將資產轉移。

記協就再發聲明,對林鄭月娥將新聞工作與起底問題混為一談表示極度失望,促請政府停止以行政手段阻礙記者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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