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破軍火庫 男生認串謀製造管有爆炸品

【on.cc東網專訊】警方前年搜查大角咀一個單位,起獲大量爆炸品、汽油彈及原料,並拘捕該單位的租客及一名17歲男生。租客上月已在區域法院認罪,17歲男生則打算不認罪。案件原定今天(7日)在區院開審,但男生的律師表示控方昨天交出化驗結果,指在相關證物上驗出男生的指模,故需要與男生商討答辯意向。男生最終承認一項串謀製造爆炸品罪及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法官李慶年決定押後至本周五(10日)聽取被告求情,然後押後至下周四(16日)判刑。

本案17歲被告丁展峯現承認,他於或約於2019年10月3日至10月15日,串謀同案另一名被告董上琳(23歲、無業)製造爆炸品,即黑火藥及鋁熱劑;及在2019年10月15日,在大角咀橡樹街一單位,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黑火藥;以及硝酸鉀、碳、硫、鋁、銅、氧化鐵、蔗糖及鎂。被告原本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指他在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玻璃樽丶毛巾、汽油、內含環己烷及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劑、甲苯、6個樽頸裹着含汽油毛巾布碎的玻璃樽、空中無人機,及能與該等空中無人機連用的投擲裝置。但該罪已獲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案情指,2019年10月3日董上琳與業主簽訂租約,租用涉案橡樹街單位。同月15日,警方展開監察行動,見董與被告多次進出大廈,同日晚上警員截停2人,當時被告一度掙扎試圖逃走,但終被制服拘捕。警員利用董的鎖匙進入單位,在單位內搜出控罪提及的物品,可用作製造爆炸品。警方亦發現有人在單位內已成功製成和使用黑火藥。此外,單位睡房內的行李箱及背囊,均裝有大量防毒面具,警方亦找到大量寫有2019年6月示威事件的筆記。

控方續指,被告、董及其他不知名人士於案發期間,把涉案單位用作工場而非居住用途,以製造及儲存多種物料及物品。警方經化驗搜證後,在單位走廊上的文件及書枱上的筆記均發現多個屬於被告的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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