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2月1日起列危險藥物 海關提醒市民勿帶回港

<匯港通訊> 大麻二酚(CBD)將於下星期三起被列為危險藥物,市民管有或出售 CBD 產品即屬違法。

海關情報科情報處理組署理指揮官歐陽嘉倫指,有 CBD 成分的產品種類繁多,包括食品、護膚品、個人護理用品、寵物用品等,並提醒市民應留意產品標籤,若有CBD、HEMP字眼,或有大麻葉圖案,很可能代表含有大麻二酚。

海關提到,如市民懷疑已購入的產品含有大麻二酚,應向海關或警方查詢,屆時會檢視每宗個案,調查相關人士的犯罪意圖,諮詢律政司意見後再決定會否作檢控。(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