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的後裔》過分突出品牌 通訊局向ViuTV發勸喻

ViuTV於今年4月曾播放韓劇《太陽的後裔》。

【星島日報報道】ViuTV於今年4月曾播放韓劇《太陽的後裔》,通訊局接獲5宗投訴,指其中有6集有各種商業產品、服務及品牌的展示非基於節目編輯需要或以附帶形式出現,等同間接宣傳,決定向香港電視娛樂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通訊局指出,其中3集有數個為時1至12秒,為拍攝一家咖啡店外發光招牌上的店名及其標誌的廣寬鏡頭。另一集亦有一個為時4秒的類似廣寬鏡頭,拍攝著一家三文治食店外其廣告牌上的店名及標誌。香港電視娛樂曾回覆指,有關鏡頭是基於節目的編輯及內容需要,從敘述、電影剪輯手法及美學角度傳達劇中人物的情感、場景或人物關係。而該台亦沒有收取任何商業報酬,並認為規管電視節目及廣告標準的業務守則應該予以修訂,以容納購自海外的節目中提及商品的內容。 通訊局考慮個案相關資料後,認為從海外購入的節目,與其他本地製作節目一樣,須遵守規管間接宣傳的條文,而持牌機構有否因為播放相關內容而收取某種報酬或利益,並不是規管間接宣傳的相關條文適用的先決條件。 通訊局強調,尊重電視製作的創意與編輯自由 ,但持牌機構必須確保其電視節目遵守業務守則,而有關廣寬鏡頭中,顯眼地以全景模式並間中持續地展示有關店舖外的廣告招牌上的商業名稱及標誌,並非明顯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亦非以附帶形式出現。有關劇集過分突出有關品牌,亦構成在電視節目中把節目材料與廣告材料混合或加插廣告材料的效果,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通訊局認為,今次為香港電視娛樂初次違反有關規定的個案之一,決定向香港電視娛樂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 另外,ViuTV播放的電視節目《晚吹-真 PK》再接獲14宗投訴,當中主要指節目中向主持人及嘉賓施加的懲罰令人反感、不雅、令人不安和噁心、暴力、與性有關、變態、具侮辱性或品味低劣等。通訊局指出,節目主持人或嘉賓所受的懲罰包括吃掉塗在他人腋下或腳上的食物、用口把套在另一人的腳趾上的趾環除下、將快速開動中的電動玩具車撞向主持人的下體、一名嘉賓將籃球擲向一名主持人的下體、兩名男主持人及一名男嘉賓將麥克風夾在自己的乳頭,以及在錄影廠內裸跑等。 通訊局認為,懲罰及內容屬於不雅或品味低劣,香港電視娛樂沒有以負責任的手法播放上述節目內容,亦無避免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下,引起觀眾反感,內容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相關投訴成立。但由於個案的違規性質與之前同一節目系列首三集的個案相同,而當局已就該個案向香港電視娛樂施加懲處,經考慮上述實際情況並衡量所有相關因素,決定毋須再就本違規個案向香港電視娛樂另作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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