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被指合力性侵菲傭案 事主認憎恨被告一家

【on.cc東網專訊】男子涉嫌在妻子協助下強姦菲傭,因而被控分別被控強姦及協助教唆強姦等罪之案件,今(10日)在高院續審。事主菲傭繼續作供,稱男僱主抽插她並接近射精時,女僱主曾撫弄她的乳房。她聲淚俱下斥僱主夫婦是「壞人(bad people)」、「非常壞的人」。她在接受盤問時承認,她因被批評取用潤唇膏而憎恨僱主一家,加上女僱主對她態度惡劣,遂於事發前2星期請辭。

案中男被告陳暹德現年48歲,他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其洪水橋洪福邨住所內,企圖強姦和強姦女子X。女被告黎芷珊現年36歲,她被控非禮X,以及協助教唆陳暹德強姦X。X今供稱,事發後她與朋友聯絡,表示只要2名被告入睡就會逃走,但之後又表示要待翌日早上帶僱主的女兒上街才能成事。她振示害怕如果被捉到,2名被告會將她自窗口掟落街。最後X在1月22日報案。

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女被告會批評她烹飪水準欠佳。在2017年12月,她未得同意就使用僱主的潤唇膏,女被告曾就此事向中介公司投訴她,又指事情嚴重,可以解僱她。X因此不想再為被告工作,遂2018年1月9日遞辭職信,最後上班日期定於3月。惟在辭職後,女被告對她的表現仍諸多不滿,她於是更加不喜歡女被告。X承認,事發當晚女被告因煮飯問題責備她,但她想既然她即將離職,故對女被告的說話處之泰然。

案件編號: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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