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多「唔記得或冇印象」 男網友脫非禮罪

陳楚亢(左)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黃詠雯攝

20出頭的男網友陳楚亢,今年6月12日在社交網Instagram上結織了中五女生後,即相約於翌日見面,其後女生指控陳當日在黃大仙中心停車場的後梯間非禮她,陳今於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官裁決時指,事主作供時有多個重點都稱自己「唔記得或冇印象」,案件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 事主今供稱當日陳在後樓梯強吻她,又不理會她的反抗撫摸她身體多處,更捉住她的手伸入褲內撫摸其下體。但辯方則向事主指出,兩人在前一日於網上結識後,已交換私處的相片,又聊電話傾談性經驗,事主亦指「想試下性行為」,但事主全部稱不記得或沒印象。 法庭記者:黃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