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推銷男性用品遭強姦 被告:她言語太露骨

被告強姦小容而獲刑。圖非當事人。
被告強姦小容而獲刑。圖非當事人。

內地女微商小容(化名)在向男顧客安X介紹男性產品時,被安毆打兼強姦。安一審判囚4年,他不服上訴。案件日前在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安改判囚3年。

安X是湖南婁底市新化縣人,去年與小容在網絡上認識,小容經營微商。同年11月12日,安X第一次約小容被拒絕,當晚8時許,他喝了酒後再約,謊稱要買男性用品,小容信以為真,告知丈夫後便獨自應約。見面後,安X叫小容上他的車講解產品使用方法,之後開車載她到一個偏僻地方強姦他。小容被強姦時有反抗,還咬傷安X,安X便打傷她。同年12月25日,安X被拘。

安X的辯護人一審時稱,小容在介紹產品過程中言語淫穢,誘發安X犯意,對事件的引發存在過錯;更甚者,小容的一些做法讓安X誤以為小容默許與他發生性關係,小容對強姦遂起了積極作用。小容則曾向警方稱,安X曾威脅殺她全家。

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沒有證據證實小容在介紹產品時語言淫穢,小容上車介紹產品是應安X的要求,且向客戶介紹產品是她的職業要求,小容對事件的引發不存在過錯。小容在反抗不成又孤立無援的情況下的做法,是迫不得已,意在早點結束早點逃命,小容對強姦既遂也不存在過錯。一審以安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安X提起上訴,案件二審時安X的家屬向小容賠償,小容亦對安X的行為予以諒解,請求法院適用緩刑。益陽中院表示二審時,基於受害人出具書面材料,表示對安X的行為予以諒解,改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