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就兒子身份證及公屋申請賄賂政府人員 認罪被判囚12周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房屋署及社會福利署(社署)的人員提供共逾3000港元,以處理其兒子的身份證申請,以及加快其公屋申請。被告今日(3日)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被告所犯的賄賂罪行性質嚴重,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無案底,故決定判處被告監禁12個星期。

陳玉娟(54歲,無業),早前承認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正為其兒子向入境處提出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申請。她亦有參加公共租住房屋申請(公屋申請),正等候房屋署安排編配單位。被告於2019年12月5日到入境處的辦事處,以其子的名義作出核實身份證資格申請。由於被告兒子並未在申請表上簽署,入境處拒絕接受有關申請表。

被告不久後再次遞交申請表。一名入境處人員發現申請人仍未在申請表上簽署,被告於是在該職員面前,於申請表上簽署其兒子的名字,並把申請表放入一個信封及要求該職員幫忙。該信封後來被發現載有現金1100港元。被告於同月被廉署拘捕,警誡會見期間她承認有關金錢是給予政府的「手續費」,以及感謝入境處人員協助她處理有關申請。被告其後分別於2020年3月2日及5月12日又到訪房屋署及社署,要求有關部門協助加快其公屋申請。被告先後分別把載有2040港元及40港元的信封,交給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及社會工作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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