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虛報物業資料涉呃ISS租津 需時考慮刑罰押下月宣判

被告陳珍妮。

【星島日報報道】主婦於2008至2014年間與另一名男子為支付46名酷刑聲請者住所和僱傭中心的租金,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申請津貼時虛報物業資料,最終機構向主婦提供津貼共約80萬元。二人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女被告因須與同案11名涉案聲請者被控的審訊中出任證人,與男被告分開判刑。女被告的判刑原定今早在區域法院進行,法官考慮辯方求情後將案押後至11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律師為43歲女被告陳珍妮求情時指,女被告當時確實有申請津貼以繳租的需要。支付租金和雜費後,女被告只私取餘下的11萬,後來女被告亦向ISS交還34萬,金額超過騙取津貼的4成。此外辯方又指女被告被廉署起訴後表現合作,曾向調查單位提供逾190頁的口供,事後又與丈夫爭執後離婚,深信女被告有悔意,而且經已得到深刻教訓,希望法官酌情輕判。 法庭需要時間考慮刑罰,並將案押後至11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讀判詞。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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