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護涉刀刺已婚男表證成立 不適要求延明早自辯

簡媛茌穿短褲入庭再換套裝出庭。徐曉伊

【星島日報報道】女學護涉以餐刀刺傷已婚男案、今午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控方將傳召最後一名警員作供便完成所有控方證人證詞供。主審暫委法官高偉雄在控方共10名證供完結後,裁定控方表面證據成立,須要對控罪答辯。辯方指因被告不適故要求明早才自辯。 案件今午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政府化驗師陳海耀(譯音)作供稱,他在今年1月18日收到本案涉及一批證物作化驗,包括衣服,其中就一件男裝藍色恤衫進行化學助燃劑殘留檢驗,發現恤衫染有微量的(丙酮),恤衫有燒過的痕跡,有一個個「燒窿」。 控方最後一名證人為駐守觀塘警區刑事探員作供稱,他在今年1月13日上午替事主鄭栢堯錄取口供時,鄭神志清醒,有問有答,表示他和女被告因感情問題而糾紛。 探員指鄭從沒有提及遭被告淋液體,亦沒有提及由上水返健明邨停車場途中再被刀揷。 女學護簡媛茌今午乘私家車扺達法院,她下車後,先由友人陪同下在法院對面吸煙,身穿短褲的她其後進入法庭再更換套裝上庭。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3:53 更新時間: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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