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認示威現場藏無牌對講機 准保釋至7.15判刑

【on.cc東網專訊】2019年9月2日晚上,1名女示威者在旺角警署附近被捕,被搜出藏有1部無線對講機。隔逾2年半後,她被落案起訴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今天(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現在報稱任職教師的被告認罪,親自求情指從事教育行業後,明白以身作則的重要性,已作反思並承諾不會重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7月15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准保釋候懲。

案中被告是21歲吳紫茵、報稱教師。她被控於2019年9月2日,在旺角彌敦道726號外沒有電訊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對講機。案情指案發當晚有大批黑衣人在旺角警署外設路障,及後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期間被告身穿黑衫褲、戴黑鴨舌帽及呼吸器,沿彌敦道向太子方向逃跑,途中被警員制服及拘捕。警員在被告身上搜出1部無線對講機。事後通訊事務管理局確認被告是無牌及沒有任何豁免去管有涉案對講機。

案件編號:WKCC 207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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