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虐致死案 警稱向涉案小童了解事件須兼顧其情緒

5歲女童遭虐待致死案,女童生父及繼母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兩人下午在高等法院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而涉及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罪成的女童繼外婆,則被判監5年。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高美儀表示,警方歡迎法庭的裁決,相信判刑對同類型案件有阻嚇作用。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譚婧珊表示,警方曾向超過40名證人搜集證據,包括案中受害的哥哥、繼母、一名同住的8歲女童、受害兄妹的學校老師和教職員、鄰居、以及兒科醫生等專家,亦在案發現場檢獲涉案的拖鞋、藤條和鉸剪,檢閱被捕人手機內超過14000條短訊。由於搜證時涉及小朋友,需要向他們了解事件詳情,同時要兼顧他們的情緒,有一定難度。 被問到警方及受害人老師對案件不能及早揭發是否有責任,警方表示已在收到舉報後,在照顧小朋友情緒下與專家合作進行搜證,向律政司提交所有證據,並徵詢意見,而受害兒童的老師亦將自己所知的資料告知警方。 警方呼籲,體罰絕對不是懲治和教育兒童的方法,家長若在管教子女方面遇到困難,應向專家求助,若懷疑有兒童遭受虐待,不應視若無睹,應及早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