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童黨施虐勒索 2男承認犯案判保護令

【on.cc東網專訊】11歲女童加入童黨後遭勒索2萬港元,但她無力付款,遭童黨用鎅刀割傷,又被綁在柱上施襲,更在殘廁內被拍下裸照。警方事後拘捕10名男女童,控告他們有意圖而傷人、普通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和勒索等16罪。其中2名男被告於上月在粉嶺法院少年法庭承認控方案情,並表示願意出庭頂證其他同案被告,2人今天(10日)被判保護令,裁判官下令把他們的控罪的撤銷,他們不留案底。

案中6男4女被告年齡介乎10至15歲,控罪指其中8名被告於2020年2月底至3月11日期間,分別在大埔多處襲擊X。此外,有部分被告另被控在富亨邨一個殘廁內,製作2張X的裸照,及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2萬港元。

2名承認犯案的男被告,包括15歲的第4被告和13歲第10被告,他們原本分別被控普通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和勒索等罪。控方今天指,警方已為該他們錄取口供,他們表現合作,將事件和盤托出,若他們亦擔任控方證人的話,控方亦會接納。辯方則指他們願出庭作供。

第4被告被判12個月保護令,第10被告被判18個月保護令。此外,11歲的第9被告原本被控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她早前已獲准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年,她的控罪也獲撤銷。餘下的7名被告則押後至10月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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