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編劇梯間遭姦劫 巴籍被告認罪後日判刑

被告Shahid Imran-younas。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女編劇於去年9月在深水埗大廈遭無業巴基斯坦籍男子強姦並劫去價值約5000元的手機,巴籍男早前承認強姦及盜竊兩罪,辯方今在高等法院求情指被告𠄘認控罪,減省法庭時間,另本案與同類案件有異,被告於事後未有即時離去,並為女事主整理衣服及頭髮,又指被告已明白案情嚴重,法官彭寶琴將案件押至本周三(24日)判刑。 辯方指女事主於事後仍需接受心理治療,被告承認控罪,可避免她於審訊時面對陪審員,再重提舊事。36歲被告Shahid Imran-younas雙親於多年前去世,需依賴綜援金生活,但被告嘗試尋找工作,居無定所的被告案發前居於荒廢的單位,環境惡劣,滿佈垃圾,雖被告有多次刑事案底,但被告已深感悔意,望法官能輕判。 居無定所的被告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凌晨3時許,女事主在其住所大廈外抽煙及玩手機,被告衝前壓向女事主並掩口,更拉其到大廈後樓梯間,強姦並搶去女事主手機。其後事主報警,巴籍男於2日後被捕,經DNA鑑證發現女事主內褲中有被告的精液。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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