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何潔泓稱理念被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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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一四年六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會議期間,十三名示威者因以竹枝及雨傘等撬立法會大樓大門或阻礙關門等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律政司昨就各被告的刑期覆核成功,十三人被改判入獄八至十三個月。 感到「少少」害怕 案中一名女被告何潔泓判刑後透過友人在facebook發文,表達自己在面對判刑前的確感到「少少」害怕,但堅持「當自己決定不認罪、表示毫無悔意,是倔強地表明,刑罰不會改變我的信念、無法讓我感到後悔」。 表示毫無悔意 何潔泓在首天覆核聆訊後,亦在facebook發文抒發感受,表示她在庭上是「感到最委屈的時刻」,指「完全感受到赤裸暴力的權威機器往我們壓過來,而我們只能默默承受」。 她認為抗爭者的理念被曲解,指若政府重視無權者的意願,若有更有效而不犯法的方法,「我是絕對不願意坐在庭內接受你們的審判」。 對於律政司一方不斷強調被告們「毫無悔意」、「不是誠心悔改」,何表明「我是不會有悔意的」,因她不會對自己的價值和理念有任何悔念,更謂「與無權者共同反抗,於我是無比正確的事」。 即使最終眾被告會被送到牢里當犯人,何聲言「至少我清楚知道自己無罪」。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