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松炎指大型機構50年租約過長

姚松炎認為沙田馬場批地時間50年,時間有過長之嫌。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近期接連批出為期50年的機場北商業區新地契,以及原則性批准沙田馬場以全新的特殊用途土地契約續租50年,兩者同是超越2047年的「大限」。關注土地發展的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認為兩者批地時間均涉50年,時間有過長之嫌,擔心在目前機制之下,市民難以約束當局批出「長租約」予大型機構,要求當局公開解釋清楚批地的背後準則。 《星島日報》昨日獨家報道,地政總署已原則性批准沙田馬場續租50年,馬場內的沙田會所繳付十足市值地價,以便日後舉辦與賽馬及投注無關的商業、零售、餐飲,以享有更大自主權作商業活動。 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昨日出席電台節目中表示,根據現行土地續租政策,非住宅用途一般只會批租15年而已,認為政府應解釋清楚批出50年租約的背後動機,應公開解釋清楚。他說,馬場是會所形式營運,擔心政府以後可以全權酌情,批出長租期予構機作會所專享用途,而市民不能約束有關土地續租事宜。 對於有指政府有新批出的土地租約已跨越2047年期,證明該年並非關口,姚松炎表示不同意,因為《基本法》第5條只定明,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姚質疑,到50年期限到了的時候,「資本主義」和「生活方式」或有改變,若屆時不再實行資本主義方式,難以估計有否土地契約批出;姚松炎認為,應重新修訂150章《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或重新立法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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