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否認於街站向人噴防狼噴霧 反稱對方打女人小孩

【on.cc東網專訊】去年3月5日農曆驚蟄當天,港鐵樂富站外有街坊自發舉行「打小人」活動,提供特首林鄭月娥及警隊高層等肖像海報及拖鞋供街坊「打小人」之餘,又派發防疫物資。當天一名婦人抱著4歲女兒途經現場,懷疑撕毀連儂牆文宣與人爭執,期間她涉嫌用防狼噴霧噴向兩名街坊施襲,因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她否認控罪,案件今日(28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34歲女被告崔菊否認於2020年3月5日,在港鐵樂富站A出口外,襲擊陳照光及譚如意。58歲的陳照光當日亦有拳打崔的臉部3下,他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被判社會服務令。

陳今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稱當日途經現場見到有十多人跟女街坊「平姐」爭執並有肢體碰撞,他遂上前分隔開兩批人。後來一名女子突然出現用一些辛辣性的東西噴他的面,他未能張開眼,隨後更遭人拳打腳踢。辯方反指陳出手打被告及其女兒的頭在先,被告大叫「非禮、打女人、打小朋友」,但陳否認。

另一事主譚如意供稱,當日她見有男街坊遭人圍堵,遂上前分隔開雙方,期間一名女子向人噴射噴劑,她的頸亦被濺中出現紅腫,但她認不出該名女子的容貌。警員黎才志供稱,當日他以公眾地方打鬥罪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承認:「佢用拳頭係咁舂我,舂到我暈暈哋,我喺褲袋拎支嘢出嚟自衞」。但辯方指被告從無作出招認,噴劑只是她從朋友手中接過來交給警方,她只是協助警方搜集證據。惟黎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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