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打斧頭」逾300萬囚5月 上訴失敗維持原判

林祉彤。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廣告公司東主習慣使用公司支票向妻子支付家用,惟他發現妻子長期利用支票報大數「打斧頭」,將高達300多萬元據為己有,斷然報警,去年妻子在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企圖盜竊及兩項盜竊罪均罪成,被判監共5個月。已離婚的女子林祉彤早前高院就定罪及刑期過重提出上訴,案件原定兩日前宣判,但上訴因事缺席,今出庭時須以輪椅代步。法官指上訴失敗,維持原判。 林祉彤早前指兩人關係苦纏,而自她婚後2年便要服食精神科藥物,現在離婚,重犯機會低。而前夫並非誠實可靠證人,向法庭隱瞞資產。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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