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媒體聯署聲明譴責警方嚴重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

學生媒體聯署聲明譴責警方嚴重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

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持有記協和攝影記協所發出的會員證,不再符合警方的「傳媒代表」定義。5間大學和學院的新聞系學生媒體發表聯署聲明,指警方此舉變相落實官方發牌制度,默許警方打壓絕大部分的網媒、公民記者及校媒,嚴厲譴責警方嚴重打擊新聞自由及採訪權。 聲明表示,在過去示威衝突的採訪期間,學生記者一直配戴記者證及穿反光衣,或展示記協會員證,方便大眾及警方辨識記者身份,但警方仍多番阻撓記者的採訪工作,認為警方單方面修改傳媒定義,拒絕承認學生記者的傳媒身份,只會令記者採訪情況更為惡劣,又擔心一旦修例,將令進行正當採訪工作的記者或觸犯限聚令、非法集結等規例。 聲明強調,新聞採訪沒有合法與否之別,亦無發牌制度,無論是記者或公眾,均一律享有採訪權,又指他們定必為社會繼續堅守崗位,致力捍衛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