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教官涉詐騙 學警稱被告曾教「報大數」

【on.cc東網專訊】警察學院一名警長在擔任學警班副班主任時,涉嫌多次威嚇學警,以榨取他們共25萬港元案,今(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另一名於案發時擔任班內財務長的學警作供,他指出被告身為教官時,曾提出要學警投票選出班內「最不適合做警察」的學員,又教導他於財政記錄上造假「報大數」。

被告歐智威(49歲)案發時為警長,他於2012年12月至翌年6月期間,同時擔任2170期SS班的副班主任,負責福利、宿舍管理和班務等事宜。

控方傳召警員翁子材作供,他獲免予起訴書以頂證被告。翁於案發期間被編入SS班,並負責處理班中財務。翁指SS班曾於被告的建議下票選班內「最不適合做警察」的3位學員,結果翁被選中,被告隨即揚言會「革走」被選中的學警。後來,SS班的班主任欲調查班內財政時,要求翁和另一名財務長製作財政記錄。被告得悉後,教導兩人應如何「報大數」,例如以學警吃的外賣較貴作藉口,虛報外賣花費。

翁又指,被告提出要每名學警支付1000港元購買獎品及紀念品時,連同被告在內有不少學警均有異議,希望把金額下調。惟被告待眾人散去後,把翁截停並威嚇他「你依家好等錢洗咩?唔好搞咁多嘢!」翁怕受被告針對而作罷反對金額。最終SS班同意合共支付3萬港元,卻換來攬枕等獎品,以及每人一支手電筒作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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