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稱「兩制」從屬於「一國」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舉行「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 港澳辦副主任宋哲發言時表示,要貫徹「一國兩制」的宗旨,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他指出,「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於「一國」。 宋哲表示,中央對香港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高度自治權則源於中央的授予,並受中央監督。 宋哲說,從基本法、一國兩制、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的角度出發,香港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不搞「三權分立」,行政長官既要對特區政府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具有「雙首長、雙負責」的法律地位,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他又說,中央政府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置違法「佔中」活動,捍衛法治,維護穩定,打擊「港獨」勢力,維護國家安全,這些都彰顯了中央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