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 曾國衞稱或考慮過去言行

政府提出修例以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修例並非針對區議員,只是因應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及香港國安法的需要,而將區議員納入宣誓的規定。 至於是否設追溯期,曾國衞在一個電台節目說,考慮某人行為上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涉及連貫的行為,有機會考慮過去言行作整體考慮。 被問到多名區議員去年聯署反對國安法,是否屬於修例建議中的負面清單行為,曾國衞說,當修訂通過後,會盡快安排區議員宣誓,宣誓要真誠及莊重,如做到這點,宣誓應可被接納。 至於假如過去有些情況,會否令監誓人足以信納宣誓屬真誠,曾國衞相信這方面的問題,監誓人屆時會一併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