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妹夫涉盜公司20萬 李璨琛:係無知會我隱瞞有500萬

李璨琛(左)及蘇麗儀(右)上庭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官恩娜妹夫陳鴻昌涉嫌盜取藝人李璨琛自創品牌實高維億有限公司(Subcrew Limited) 20萬元案續審,李璨琛今早繼續作供,指從不知道Subcrew在該項目上要負責營辦限時實體店,因為陳從未向他提出有一款項去營運。 李強調,一直以為該限時實體店是由WEAR自己負責,因為「Kobe(被告)都無講過有舊錢搞舊咁嘅野,30萬根本無得搞」,並稱如果陳要負責處理該店事宜,都一定是以Subcrew身分處理。他強調被告「喺無知會我地嘅情況下,隱瞞500萬嘅事實,而筆錢最後係去左Foresee(泗海)到。」 泗海會計職員蘇麗儀供稱,2014年8月時被告曾吩咐她用Subcrew的戶口開2張10萬元的支票,1張是給張展鵬,另1張則是給李。蘇開好支票後便找張簽名,再把支票轉交給被告。其後她看到被告走入張的房間,並聽到他笑問張「係咪好好嘅禮物呢?」當時蘇理解該張為分紅支票。蘇稱直到後來看到Subcrew於社交媒體發出的聲明後,才得知他們關係決裂。 案件下午續。 法庭記者:陸曉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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