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懲署歧視男囚犯 長毛覆核「護髮」勝訴

梁國雄(左二)就男囚犯被逼剪短髮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星島日報報道】因留有一頭標誌性長髮而人稱「長毛」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四年因衝擊立會遞補機制論壇,經上訴後被判監四星期。他不忿入獄時長髮遭懲教剪掉,指懲教只要求男囚犯剪短髮,女囚犯則可留長髮,遂提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區慶祥同意懲教的規則屬性別歧視,昨裁定長毛勝訴兼得訟費,下令廢除規則,署方須作出補救措施。長毛指,香港不少殖民地時期遺留至今的法例經已過時,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政府應及早有系統地因應時代進步修法。 長毛昨於庭外指,香港現存不少過時的法例已經無用甚或干犯人權,但無人理會,一般小市民又不諳法律,政府應因應時代進展,對法律作相應的修改。事實上他認為現時歧視婦女的法例比歧視男性更多,令女性不能享有完全公民權,他希望藉着本案提醒社會大眾「無論係歧視男性定女性,都係唔應該」。他坦言覺得懲教署提出上訴的機會大,「我冇錢,佢有錢吖嘛」。又無奈指即使法庭現已裁定懲教當日剪他的頭髮屬違法,他被剪去頭髮已是永久損失,「o依家問佢拎返賠償都大費周章,因為要入稟架嘛。問下律師睇下小額錢債得唔得啦。」 判詞指,懲教署只要求男囚犯剪短髮,而女囚犯則不需要,屬於性別歧視,違反《基本法》。署方曾指出男囚犯可以用頭髮自製或收藏武器、自殺等,要求男囚犯剪髮係為了獄中安全、健康的環境。惟法官指,若署方認為男囚犯留長髮會引致事端,女囚犯留長髮亦一樣可以,要求男女囚犯同需剪髮便可避免署方擔心的問題,又不會性別歧視男性。官裁定懲教的工作守則屬非法,應被廢除,但由於牽連甚大,為提供足夠時間予署長考慮相應內部措施,法庭命令會於今年六月一日才開始生效。 懲教署回應指正研究判詞的內容,會修改相關工作守則以符合法庭的判決,因應法庭判詞要求及符合現行法例規定,該署將會積極研究訂定一套包括保安、宗教、心理及健康等各項考慮因素的方案,以同一機制處理女性與男性在囚人士剪髮安排。案件編號: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九——二○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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