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若意外碰撞應澄清而非逃跑 男生襲警罪成囚5周

【on.cc東網專訊】前年萬聖節有市民發起紀念太子站831事件兩個月的活動,男學生被指在旺角一公園內推跌警員並轉身逃跑。該男生否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後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施祖堯表示過分輕判對被告沒有得益,若律政司上訴刑期只會打亂被告的更新計劃,亦會為被告帶來更大壓力,最後判他即時入獄5星期。

19歲學生李冠霖,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康民角內,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龍柏勤。

裁判官指,被襲警員的證供誠實可靠,他雖然見不到自己被推一刻的情況,但能感受到有人靠近他並用雙手推他,也是合理。辯方指被告當時無辜被撞而不小心觸碰到前面警員,惟裁判官認為此說並不合理,如被告無心推撞警員,應立即澄清或找人作證,而非逃離現場,故推論被告是故意對警員作出非法觸碰,裁定他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中華廚藝學院學廚,是家中幼子,小時候患過度活躍症,導致其學業成績並不如理想,但他沒有放棄,最終找尋到廚師夢想,而他也有定期參與團契活動,又做義工幫助小朋友及少數族裔人士。裁判官聽取求情後,考慮被告有遲來的悔意,同意案發時情況混亂,被告也沒有串謀他人一同犯案,故判他一個較短刑期的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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