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從後扯女警頭髮鬼崇 無業漢上訴獲減刑至6周

張官斥黃智佳(圖)從後襲擊女警鬼崇,行為嚴重。

大批市民今年2月到沙田新城市廣場抗議自由行及水貨客過多,影響區內居民生活。住沙田的無業漢黃智佳(35歲),趁女總督察護送「拖篋男」離開時,從後拉扯她的頭髮,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被判監2個月。他不服判刑過重,今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獲法官改判入獄6星期。 上訴方指,黃當日受酒精影響,在人多混亂的環境下犯案,他本身不是集會人士,亦非在拒捕的情況下襲警,只是一時衝動犯案。 法官張慧玲反問「飲酒都係減刑因素?咁法治有咩意義?如果個個有樣學樣,咁咪世界大亂」?她斥黃從後襲擊女警,令人防不勝防。其做法鬼崇,行為嚴重,非一時衝動犯案。 惟張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時犯錯,將量刑起點定得過高,考慮黃的背景及案情後,裁定他上訴得直,減刑至監禁6星期,押後頒下書面理由。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