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上訴被駁回 曾蔭權聞判時神情平靜

上訴庭一致裁定,駁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定罪上訴,刑期由監禁20個月,減刑至監禁12個月,由於曾蔭權早前只服刑了63天,所以須立即返回監獄繼續服刑,而訟費就由約500萬減至100萬元。 代表曾蔭權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要求申請保釋,但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指,今日未必能夠處理,建議余承章先閱讀判詞再考慮行動。 曾蔭權聞判時神情平靜,閉上眼,並且低頭,他隔著玻璃將紅色呔和手錶給太太鮑笑薇,又捉著太太的手。 曾蔭權多名親友到庭聽取裁決,包括兒子曾慶淳、曾慶衍、弟弟曾蔭培和妹妹曾璟璇。而曾蔭權在開庭前,與到場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李永達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