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下周一起可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 每名子女限交一份

家長需在9月21日至25日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 資料圖片
家長需在9月21日至25日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提醒,有意為子女申請在2021年9月入讀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的家長,須由下周一(21日)開始遞交申請表。

教育局今日(17日)表示,家長如欲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為子女申請某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必須在9月21日至25日期間的學校辦公時間內,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直接遞交到該校。

如家長未能親自遞交申請表,可以書面授權親友帶同填妥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於上述期間遞交至所申請的小學。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最新發展,為避免人群聚集,如有需要學校或會安排收集箱讓家長投放申請表的正本及有關文件的副本,以減少家長等候的時間,在這情況下,家長需留意有關學校於其後核對文件正本的相關安排。

局方補充,若家長未能親身或以書面授權親友到校辦理手續,可安排於9月21日至25日期間透過郵寄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學校在收取有關申請表後會預約家長在11月2日或之前到學校提供相關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學校在核實有關的文件後,會把載有校印的申請表副本供家長保存。

局方提醒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學校須根據既定程序及準則分配學位。故此,家長無需為子女製作資料冊。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表,否則其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將會作廢。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資助計劃小學小一學位的學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

若家長選擇只為子女申請「統一派位」,則須將填妥的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在9月21日至明年1月29日期間的辦公時間內,交回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小一入學)。

局方強調,家長在填寫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真確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長被發現向當局提供虛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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