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建議屋宇署精簡強制驗樓計劃 制訂長遠策略

審計報告就屋宇署強制驗樓計劃,建議屋宇署要精簡計劃,制訂長遠策略等,屋宇署署長同意審計署建議。 報告提到,截至去年12月,強制驗樓計劃涵蓋的18066幢樓宇中,約有12000幢樓宇未被揀選以發出法定通知,根據每年揀選600幢樓宇的目標,選出約12000幢樓宇需時約20年,更遑論在去年後才涵蓋的樓宇,認為屋宇署需持續檢討揀選樓宇的目標數目,進一步精簡強制驗樓計劃,制訂長遠策略。 報告又指,根據指引,屋宇署在法定通知的指定期限屆滿後1個月內,向不遵從法定通知的樓宇業主發出警告信,但截至今年4月,有24000多份法定通知不獲遵從,其中兩成八業主沒有獲發警告信,幾乎全部超過目標期限,部分個案更長時間未獲遵從,超出限期達5年至6.5年。 審計署表示,去年有約1000份不獲遵從的法定通知被轉介檢控,當中6成半個案是在法定通知限期屆滿後超過2年至6年,才被轉介檢控。 另外,截至今年4月,有430份不遵從法定通知的涉案人士被定罪,當中有3成法定通知不獲遵從,包括26份在被告被定罪後,超過1年至3年半持續不獲遵從,但仍未被轉介第二次檢控。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繼續加強檢控,探討精簡檢控工作,並提供更多指引,識別嚴重個案,亦要轉介個案進行第二次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