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指當局處理沿岸垃圾需時太久 執法數字偏低

審計署發現,政府在處理沿岸垃圾工作方面,移除沖至岸邊的大型物件需時甚久,建議漁護署應與海事處磋商,考慮改善大型漂浮物件的清理行動。 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在今年6月實地視察中,發現龍鼓洲岸邊有兩個紅色喉管結構物,漁護署在去年已發現並曾採取跟進行動,但不成功,在尋求海事處協助後,喉管結構物最終在今年7月移除。另外,審計署在實地視察發現,沙洲及龍鼓洲沙灘後方範圍有大量垃圾,建議要加強監察承辦商清潔工作。 就政府對海上棄置廢物的執法行動,審計署表示,在2010至19年期間,食環署平均每年對5宗個案採取執法行動,漁護署僅在其中3年執法,而康文署只給予口頭勸諭,並沒有採取任何檢控行動。審計署認為,漁護署和康文署執法數字偏低,有需要加強。 審計署亦建議,政府需要發布海岸地點的清潔情況,相信有關資料有助非政府機構籌劃義務清潔活動,環保署可以利用「海岸清潔」專題網站發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