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10月再訊被告不准保釋

被告今早由警車押至觀塘裁判法院提堂。(陳子麒攝)
被告今早由警車押至觀塘裁判法院提堂。(陳子麒攝)

涉及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的疑犯被控3項傷人罪,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提訊,拒絕被告保釋。

被告是50歲的洪震,任職導遊。控方在庭上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包括向受害人及案發現場人士錄取口供、跟進案發現場及附近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進行認人手續,以及就現場附近找到的兩把刀作指模化驗和DNA鑑證。

控方透露,被告與受害人互不認識,事發時與兩名受害人交談,被告其後情緒激動,並持刀施襲三人,之後向頌明苑方向逃去,街坊在頌明苑樓梯垃圾桶找到疑犯衣物,大廈閉路電視拍攝到疑犯進出大廈,被告其後經羅湖返港期間被捕,被告承認是一時衝動犯案,並用刀施襲。

控方指,兩名受害人目前仍然留醫,其中一人背部受傷,另一人的左手及雙腳受傷,第三名受害人則頭部及左耳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