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小組倡為校監及校董培訓訂立軟指標

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發表檢討報告,提出27項建議。 專責小組指,部分學校的校董欠缺管理所需的知識與技能,甚至未能有效履行《教育條例》訂明的職能,影響學校的有效運行及學生學習,小組建議訂立培訓「軟指標」,新任校監和校董在任期首年內,分別參與最少合共6小時和3小時的培訓,現任或曾任校董每年參加一項最少2小時與學校管理相關的培訓。 小組主席雷添良指,選擇用「軟指標」,而非「硬指標」是因為各學校或辦學團體的情況不一樣,加上校董是自願工作,有學校和辦學團體亦反映,若使用硬指標會對他們物色人選出任校董造成困難,因此經討論後決定以「軟指標」方式,又強調指標要求的培訓時數,只是下限,要視乎實際需要而定。 報告又提到,教育局應擴大現時由「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的個案類別,延伸至涵蓋教師的投訴個案。被問到委員團的成員資料,小組成員黃嘉純說,委員團由主席和副主席,以及最少10位成員組成,又指現時並無資料在手,但強調全都是「真實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