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友13歲胞妹生感情 游泳結他教練認非法性交囚39個月

【on.cc東網專訊】卅多年前曾於歌唱比賽中擊敗「歌神」張學友的兼職游泳及結他教練,11年前教女友年僅13歲的胞妹游水和彈結他,期間移情別戀愛上女童,不但在泳灘游水時,於水中恣意摸女童私處6分鐘,更曾教她口交和性交,甚至在沒有用避孕套下性交至射精。他因而被控1項與16歲女童非法性交、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2項非禮罪。他去年11月在區域法院認罪,今天(20日)被判囚39個月。法官指被告較事主年長逾卅年,利用導師身份取得心智仍未成熟的事主的信任,期間更沒有使用避孕套與事主性交,為案中加刑因素。

本案原在區院審理,今天移師九龍城法院判刑。現年59歲的被告李廷川、英文名Amber,現時在印刷廠工作,兼職做游泳教練及結他教師。據知他在1983年曾參加電視節目《歡樂今宵》舉辦的歌唱比賽,並在該比賽擊敗張學友。他原本不認罪受審,並挑戰警誡會面可否呈堂,在法官裁定會面可以呈堂改為認罪。辯方判刑前求情指,被告曾歌唱比賽中獲獎,一度希望成為歌星,卻在家人反對下沒有成事,後便於一印刷公司工作至管理層職位。被告犯案因戀上事主,更有意與事主結婚。其心理報告則指被告沒有孌童癖,重犯機會低。

4項控罪發生於2011年6月11日至7月31日期間。案情指,2010年被告經女友Y介紹,認識Y的胞妹X,及受託教X游水和音樂。被告會駕私家車接X去泳池,又駕車載她返家。在案發時段,被告曾在私家車伸手入X短褲,摸她陰部8至10秒。被告又曾帶X到大浪灣泳灘游水。2人游到防鯊網附近,被告在水中隔着泳衣摸X私處約6分鐘。此外,被告曾在其位於柴灣祥利街祥利工業大廈的辦公室內,教X口交。被告更在其住所內,擁抱及親吻X,之後2人性交至被告射精。被告在2017年7月被捕,警誡下承認上述指控,並表示2011年5月左右,他對X產生感情,同年成為情侶。

案件編號:DCCC 2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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