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樓上吧違禁聚令兼無牌賣酒 負責人囚14日

【on.cc東網專訊】尖沙咀一間無牌樓上酒吧,今年4月被揭發違反禁令開門營業兼違反禁聚令,酒吧負責人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規例》、明知而容許進行受禁群組的聚集及無牌售酒等4罪,2男一女酒吧職員亦遭起訴。4名被告今天(14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全部控罪,裁判官指需避免市民仿效,判處負責人監禁14日及罰款1萬港元,3名侍應則判處各罰款2000港元。

4名被告依次是30歲餐廳經理邱樂民,及3名侍應,分別是24歲林蔡峯、26歲李彦康及20歲女子江頌言。邱被控於今年4月7日,在尖沙咀永勝商業中心4樓,作為上址餐飲業務負責人,而沒有遵從指示關閉處所,為售賣而管有36支酒及632罐啤酒,及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在該處聚集。4名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售賣5支酒及34罐啤酒。

案情指,當日凌晨3時許,警方持手令到涉案處所進行反毒品行動,期間發現內有87名客人,部分餐桌及吧枱上放着開封了的酒類飲品。警方進一步搜查,在處所內再搜獲共668支未開封酒類飲品,另在梳化及垃圾桶檢獲懷疑毒品。而案中處所只持有會所證書,但沒有酒牌。

首被告警誡下聲稱自己正在為處所申領酒牌,又表示除酒精外,沒有出售其他東西予客人,而他亦不認識酒吧內的顧客。3名侍應警誡下,則指不知道該酒吧是無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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