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酒吧違「禁酒吧令」 負責人判罰200小時服務令

被告梁立仁。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因應疫情持續,港府早前實施「禁酒吧令」,但再有酒吧因營業賣酒被控,負責人早前承認違反禁令,今於九龍城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42歲被告梁立仁於今年4月11日,作為尖沙嘴金馬倫道26號至28號金疊商業中心4樓「Barbe」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衛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條例F第6(1)條發出的、就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 法庭記者:葉君怡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