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蘋果日報情況 特首稱國安法須嚴肅執行不能形同虛設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國安法是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廖漢榮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對《蘋果日報》可能快將停刊,以及當局如何處理壹傳媒去信保安局要求解凍部分資產,林鄭月娥表示,今次執法行動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嫌疑行為,不可說事件牽涉新聞機構或其負責人,就是打擊新聞自由,機構負責人亦不可以新聞機構作為保護罩而不守法,強調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林鄭月娥又說,警方的執法行動每一個步驟都是依法辦事,保安局局長行使權力凍結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公司資產,是為了防範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對於有關申請會依法辦事,但如果由於凍結資產而引起勞資糾紛,令僱員受損,當局會一視同仁,不論僱員來自甚麼機構,都會為其提供法律下適當的幫助。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國安法是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特區政府不會讓法律形同虛設,警方行動一定有充足證據搜集,而最終檢控決定由律政司負責,不受任何干預,強調國安法的目的亦包括防範及制止,為社會帶來阻嚇作用。

她說,香港國安法的第4條亦提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應尊重及保障人權,包括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下的人權,但人權保障的個人自由並非絕對,在一些情形下可依法限制個人或團體行使的權利,包括有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