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兆堅及黃碧雲疑干擾立法會投票被控藐視罪 案件押後

黃碧雲(左)及尹兆堅暫時毋須答辯。

立法會前議員尹兆堅黃碧雲涉及去年10月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選舉主席期間,懷疑干擾投票的事件,兩人被控藐視罪,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應辯方要求,押後至10月4日,以等待終審法院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裁決。

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保釋,但因尹兆堅在初選案中,不准保釋,仍須還柙候訊。黃碧雲獲准以1000元擔保外出,期間須居於報稱地址等。

尹兆堅及黃碧雲同被控於去年10月16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引致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黃碧雲另被控於去年年10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內,在舉行委員會會議時,引起或參加擾亂,令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