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石油氣合約加條款

星島日報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質疑房委會向以續約形式,將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判給原有供應商,令居民失去選擇權。房委會最新決定,在現有石油氣供應合約期滿後引入招標安排,並在合約中加入條款,規定供應商必須每年向住宅租戶提供免費爐具檢查服務,及訂明投標者須豁免收取住宅租戶最低收費,為居民訂立額外優惠。現時十五條公共屋邨設有中央石油氣供應系統,各屋邨的合約屆滿期由去年至二○二四年不等。 立法會議員郭偉强認為,這兩年已經有七條屋邨合約屆滿,但房委會的計畫目前只包括兩個屋邨,其他屋邨日後是否公開招標仍未定,促當局重新考慮計畫規模及招標安排內容。工聯會已致函房委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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